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工程(一期)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及配套文件等相关要求,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5日和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2日将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工程(一期)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两次公示。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目前已完成《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工程(一期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编制工作,现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(见附件)。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9日。
(1)项目建设必要性
项目的建设是改善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的形象,提升区域配套设施的需要;是满足城市规划布局,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需要;也是提升土地价值,发展社会经济的需要。
(2)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
本项目(项目代码:2109-330521-99-01-501342)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码头工程、电力工程和道路及配套工程。新建1000吨级件杂货泊位1个,码头采用重力式挡墙结构,泊位总长度128m,占用岸线168m。配套建设电力设施和道路停车位工程。
(3)项目用地
项目用地位于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,项目总用地约105亩。
(4)项目投资
项目总投资16265万元人民币
(5)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地址: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中南西路72号
联系人:朱主任
联系电话:13655822860
(6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
地址及邮编:德清县武康镇五里牌路70号德清商会大厦3楼327 (邮编:313200)
联系人:贾工
联系电话:13395729609
E-mail:841097090@qq.com
(7)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众可通过信函、传真的方式实名、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。
建设单位: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评价单位: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
2023年5月26日
附件1: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工程(一期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
附件2:公众参与情况说明